皮革鞋業大摩擦 鞋企需高度警惕
一、貿易救濟措施
(1)秘魯對進口中國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2009年3月2日秘魯國家反壟斷和保護知識產權局傾銷和補貼調查委員會公布No.033-2009/CFD-INDECOPI決議,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CIF價格低于或等于5.97美元/雙,以紡織材料作為鞋面的便鞋和運動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0.31美元/雙。該決議自秘魯官方報紙《秘魯人報》第二次公布本決議之次日起生效。
2008年中國對秘魯鞋類出口774萬雙,金額超過3800萬美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67%、83%。
(2)阿根廷對中國鞋類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阿根廷生產部貿易管理及政策副國務秘書處稱,阿方根據工貿及中小企業國務秘書處2009年2月26日發布的42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鞋產品開展反傾銷調查。此次調查范圍包括滑雪鞋以外所有在阿根廷銷售的鞋類產品。
調查產品具體信息:男、女士及兒童日常、社交或運動用,天然和/或合成材料制鞋面及外底的鞋靴,不包括南方共同市場稅號6401-6405之外的矯形用鞋,以及南方共同市場稅號為6402.12和6403.12的滑冰及滑雪練習鞋。
涉案鞋類2008年出口到阿根廷1100萬雙,金額7200多萬美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33%、45%。
(3)加拿大對中國產塑膠類鞋類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9年2月27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我出口的防水塑膠鞋(稅號6401項下)產品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據悉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已向出口企業發送了反傾銷調查問卷,請相關企業收到問卷后,自立案之日起37天內上交問卷參與應訴。
2008年我國對加拿大出口的6401項下的產品共146萬余雙,涉案金額800萬美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91%和126%。
(4)巴西啟動對我鞋類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巴西發展工業外貿秘書處貿易保護局(DECOM)于2009年1月5日致函我駐巴西大使館,告知應巴西鞋業協會(ABICALCADOS)申請,決定對來自中國的鞋類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其稅號為6402至6405的鞋子,而編號為6402.12.00以及6402.20.00,6403.12.00、6403.20.00不包括在反傾銷調查之內。
本案調查期為2007年1月1~12月31日,巴西選擇意大利作為替代國。但意大利的制鞋工業處于高端水平,出口巴西的均價達31.96美元/雙,而我國出口巴西的均價是5.97美元/雙,由此計算出來的傾銷幅度高達435.7%,這意味著如果巴西調查機關認定進口自中國的鞋對其產業有損害,將征收435.7%的反傾銷稅。
2007年我國對巴西出口的鞋類產品2638萬雙,金額1.1億美元,分別增長38.8%和55%,2008年我對巴西的出口增幅下降近50%,出口量近3000萬雙,金額1.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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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