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經濟 越南減免鞋皮革企業營所稅
越南政府已於2009年3月30日召開例會,以討論越南本年第1 季經濟社會發展情形及未來應加強指導執行的問題。
據越南政府總理會上表示。由於遭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越南本年第1季GDP成長3.1%,為歷年來最低成長的數據,同時在該季內各項經濟指標如工業、服務業產值、出口及外商投資等,均無法達成其年度之計畫目標,爰將提報建議國會審核,調降越南本年度GDP成長率為5%及調升國家預算支出,相當GDP 8%之額度。
據越南財政部武部文寧告稱,由於政府實施擴大內需及穩定社會福利的施政政策,越南國庫本年第1 季收益,僅相當其去年收益之88%,且該季內亦已增支4%國家預算,若調降本年度GDP成長率為5%時(原定計畫為6.5%),將使國庫短徵12萬億盾(約6億8,650萬美元)。
越南財政監察委員會黎主委德翠(Le Duc Thuy)會上建議政府對業者在2010年底前從事投資經營之融資,繼續提供協助,同時越南實際上發生的通貨膨脹率,均低於估計的數據,爰建議政府調降融資年利率,從目前的8%降為6%,以推動越南各種經濟型態發展。
另為振興越南經濟,財政部武部長建議政府展延或中止執行成效不彰的投資計畫案、降低會議召開次數及政府採購資產,以節約國庫之支出,同時對紗品、布料、成衣、建材、機汽車產業採取加值稅課徵50%之減免;免徵中小企業營所稅;免徵低所得人士的個人所得稅等。渠再續告,該部未來將對資本額100億盾(約57萬2,000美元)以下,或僱用未達300名勞工的企業,提供享受9個月企業營所稅之減免;減免成衣紡織業、鞋類皮革及機器製造業30%之企業營所稅,或展延進口商應執行稅捐義務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