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出口退稅政策對我國紡織行業出口的作用
生意社7月4日訊 從服裝產業整個價值鏈來看,服裝生產環節的附加值占零售價的比例只有7%~8%。而在這有限的生產環節中,中國服裝企業卻占有全球服裝市場30%的份額。單純依賴出口數量增長以振興紡織業,這條路只能越走越窄。
出口商品退稅是政府促進出口的政策工具之一。2008年以來,為應對國際市場的不利變化,緩解出口企業承受的壓力,國家多次調整紡織和服裝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也顯示出一定的效果。然而,我們也要清楚地認識到,出口退稅對于企業的利好是短期的,其作用也是有限的。
出口退稅漸成國際趨勢
從理論上說,出口退稅政策是一種對出口沒有促進作用的非傾向性政策,它的作用僅僅在于消除對出口的歧視,從而達到公平稅負、平等競爭的目的。對于出口的產品,政府返還給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屬于間接稅。間接稅是轉嫁稅,意指雖然這部分稅收對生產和流通企業征收,但實際上由最終消費者負擔。對出口國而言,由于出口貨物是在國外消費,應將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所繳納的間接稅予以退還。對進口國而言,進口貨物在進口國境內消費,其間接稅應由國內最終消費者負擔,進口國要對進口貨物依照本國稅法征收間接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國出口商品沒有退稅,則在進口他國后,會被再征收一次間接稅,從而造成重復征稅。因此,出口國對出口貨物實行退(免)稅,就可以避免雙重課稅。從這個意義上看,出口退稅是一種非傾向性的稅收政策,并沒有促進出口的作用。
然而,從出口退稅政策的實際操作來看,各國政府正在加強對出口退稅的管理,使其成為國家調節出口商品結構、促進出口的政策工具。對本國出口商品返還不同比例的間接稅,可以對出口商品實施有差別的經濟鼓勵。因此,各國政府看重出口退稅的政策促進作用,在直接出口補貼為國際規范所不容的情況下,代之以較為隱蔽而“合理”的間接出口退稅補貼。實際上,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與日益嚴格的國際規范中,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強了對退稅傾向性杠桿的操縱力度,理論退稅模式與現實運用方式的結合與轉換漸漸成為國際性趨向。
出口退稅提高企業盈利水平
為了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2008年8月1日起,國家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提高出口退稅率至14%,2009年2月繼續上調出口退稅率至15%,兩個月后,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迎來了9個月內的第四次上調: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紡織服裝的出口退稅率至16%。2009年1月,在工業品整體出口下降17.6%的大背景下,紡織品出口與2008年基本持平。其中提高退稅率政策起到了一定作用,有助于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恢復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份額。
紡織工業是中國經濟中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領域,提高出口退稅率實際上直接提高了紡織企業的盈利水平。在行業出口盈利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1個百分點的出口退稅可以給整個行業帶來數十億美元的盈利空間,可以挽救很多處在邊緣的企業。這對緩解金融危機給我國紡織服裝業出口帶來的壓力具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