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加工企業不同架構的利弊分析
摘 要:服裝加工企業的生產架構有多種模式。文中分析了較常見的車間式架構與分廠式架構兩種模式的優缺點,以供企業選擇。
服裝加工企業的生產模式有“單件起”模式,即縫制的所有工序都由一個人獨自完成。這種生產模式對縫紉工的縫紉技術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服裝廠縫紉工的縫紉水平有差異,盡管其具有管理要求不高的優點,但其效率與質量都是難以保證的,因此這種模式正逐步被淘汰。流水線生產因其具有節奏快,培訓簡單,質量易控制而成為各服裝廠的理想選擇。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服裝行業,提高生產效率是擺在各服裝生產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
筆者在這里討論的服裝加工企業是指不包含服裝設計,市場開發、營銷這兩方面,僅包含裁剪、縫制、鎖釘、整燙、包裝等功能的“準企業”。這幾項功能,往往被設置成裁剪作業、縫制作業、整燙包裝三大功能模塊。其中一些中小型企業可能將縫制作業分割成縫紉、鎖釘兩個功能模塊,也有許多大型服裝企業將整燙包裝功能擴展,增設水洗功能,形成水洗、整燙、包裝等大型功能模塊。不論采用何種形式的生產架構模式,提高效率、保證品質、減少投資是企業首先要考慮的重要前提。
服裝加工企業依據各工廠的經濟實力與業務能力,其規模有大有小。具備400臺平縫機生產能力的服裝加工企業根據不同的產品結構、不同的管理風格,采用不同的功能模塊配置,可以形成不同的企業架構。各類風格迥異的架構,其區別從本質上來看還在于“考核系統”和“核算單元”的劃分。下面筆者選擇兩種不同的架構模式進行利弊分析。
第一種模式:車間式架構
這種架構模式,整體(整個企業)是一個核算單元,功能不同的各個車間成為各自獨立的考核系統。廠部對車間的管理與指揮,實際上就是對各個功能模塊的直接管理,具有強烈的行政管理特色,指令下達的效率很高,便于指揮。在平行的車間設置數量較多的情況下,廠部相應的管理工作量增大,且需平衡各車間的負荷、效益等工作。
圖2中匯集了裁剪、鎖訂、整燙包裝多項功能的“A車間”與各縫制車間之間處于平行的地位,但從“物流”上看,彼此并不是平行關系,而是復雜的“工序連接”,較多的表現為縱向和環形的功能連接。
縱向工序連接必然存在的相互制約處于平等主體之間,不可以借用合同關系來調整。例如,“A車間”輸出的裁片規格超標,縫制車間不可能以“質量瑕疵”拒收,廠部會要求縫制車間在縫紉過程中對縫紉工藝或縫紉方法進行調整,且很難對縫制車間因此而產生的效率降低、合格率降低給予補償。再如,產品出現“色差”,既可能是A車間員工編號出錯,也可能是縫制車間員工未能對號生產。這兩種錯誤的發生概率沒有什么顯著區別,在實際情況中要查明出錯源頭很難,而且一旦發生錯號造成的色差,糾正的難度及消耗的勞動和時間是相當大的。由于這一類問題的出現可能影響到廠部對車間的考核評價,因而產生車間之間的推諉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內部考核機制對員工的約束和激勵也就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從物流的角度看,理想狀態是原料到成品呈直線型流動。但鎖釘工序從縫制作業功能模塊中分離出來,就必然增加了成品的倒流與逆流,這對提高生產效率無益。
許多傳統的中小型服裝企業將鎖釘設備從縫紉設備中分離出來是有它的客觀原因的。鎖釘設備的價格往往數倍于,甚至數十倍于普通縫紉設備(平縫機),且并非所有產品都需要以相近的工時占用鎖釘設備。因此從減少投資、增加設備利用率、便于重點維護管理等角度出發,不把鎖釘設備編入流水線,并從縫制作業功能模塊中分離出來,具有顯著的合理性、經濟性,且具備對傳統服裝產品的加工適應性。
現在服裝企業產品結構變化較大,以往“五袋款”是褲類產品的標準模式,甚至是計算工時、核定價格的依據。以鎖釘工序中的套結為例,以往一條褲子的套結總數在10個左右,而現在三四十個套結的產品很多,低于20個的反而少見。以往產品鎖釘工序總在縫制作業完成后才進行,現在大量的套結、鎖眼、釘扣需要在縫制過程中或縫制部件中完成,鎖釘已經越來越明顯地表現為縫制流水作業中的一道或數道中間工序。因此,仍把鎖釘工序分離于縫制作業功能模塊之外,會明顯造成效率降低、物流紊亂,已經很難適應現代服裝生產的需要了。
此外,從生產效率的角度出發,裁剪、縫制、鎖釘之間的連接狀態是十分重要的,能不能做到裁剪縫制、縫制鎖釘、鎖釘縫制三者之間的準確適時銜接對整體生產效率的影響也是顯著的。這時縱向的工序連接(包括物流方向)與平行的車間設置之間存在的矛盾和滯時效應是難以避免的。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的一些問題對采用車間式架構的其他行業不具有廣泛意義。例如金屬加工企業,平行設置鑄造、鍛壓、金屬切削加工等功能模塊,形成車間式架構,就較少出現本文所提及的矛盾。這里一個根本的區別是金屬加工企業存在成熟精確的工業規范,而服裝加工企業距離這樣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距離,或者說采用模糊標準可能是服裝加工行業無法擺脫的行業特牲。
第二種模式:分廠式架構
這種架構模式,各分廠是獨立的考核系統,并具備成為核算單元的條件。從圖3中可以看出,物流呈清晰的直線型,相對合理。裁剪作業、縫制作業功能模塊呈縱向關系,與物流方向一致,其中,縫制作業模塊包含了鎖釘功能,適應了鎖釘工序作為中間工序的產品結構要求。
各功能模塊之間存在的制約關系客觀存在,但由于處于“分廠”這個同一主體之內,制約被淡化,而是呈現協調性,總廠對分廠的考核評價變得更為清楚,必然集中到效率和成品質量方面。分廠與分廠之間“推諉”的條件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用經濟數據來考量各分廠的績效。從管理機制這個角度看,分廠式架構模式的行政管理色彩被淡化,效益管理被加強。
與“車間式架構”相比,“分廠式架構”在資源占用上要大些,比較明顯的是裁剪設施。以800臺平縫機的生產能力為例,采用“車間式架構”,使用6條裁剪臺就能滿足生產需要,而采用“分廠式架構”每個分廠按200臺平縫機生產能力計算,就需要2條裁剪臺,總數就需要8條裁剪臺,而且占用場地面積也要增加。一般可以認為,裁剪作業功能模塊的資源占用要增加30%左右。
應該說采用“分廠式架構”鎖釘設備投入也要加大,如果確認總廠對鎖釘設備在分廠之間調度使用有合理辦法的話,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
以上是對“車間式架構”、“分廠式架構”兩種模式的一些粗淺分析,分析的基點取決于各工廠的實際管理水平、工藝水平。應當說當服裝加工業的設備水平、工藝水平、管理規范相當成熟的時候,“車間式架構”的優越性將會凸現。現階段,雖然從形態上看“分廠式架構”類似于中小型企業的簡單疊加,但就服裝加工的行業特殊性來說,后者的優越性還是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