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與上工申貝關于戰略合作進展情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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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5日,公司與上工申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工申貝”)簽署了《關于縫紉機業務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書》(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詳情參見3月26日刊載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絡的《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與上工申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關于縫紉機業務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書>的公告》)。
一、2010年7月16日,雙方在經過反復、深入的討論后,就戰略合作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了《縫紉機業務戰略合作框架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DA股權收購:雙方同意,中捷股份全資子公司中捷歐洲公司以1,28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11,000萬元),購買上工申貝全資子公司上工歐洲公司所持DA公司約43%股權資產。該價格是在雙方共同委托的評估機構德國BDO公司對DA公司評估后,經協商一致確定的。
(二)關于購買GC5550型高速平縫機機殼底板加工線:作為本次戰略合作的一部分,中捷股份將以評估價格為參考,以雙方認可的人民幣2,200萬元,收購上工申貝的GC5550型高速平縫機機殼底板加工線。
(三)關于成立合資制造公司
1、雙方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中捷股份、上工申貝與DA公司分別以現金和資產按一定比例出資設立杜克普愛華制造(吳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DA吳江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約5,000萬元。在DA吳江公司成立后,DA吳江公司將成為雙方縫制設備的重要生產基地之一,在DA吳江公司具備生產能力后上工申貝除控股的DA公司外,不再生產工業縫紉機。
2、雙方約定,DA吳江公司初期可租用中捷股份全資子公司中屹公司部分廠房,中捷股份同意對該部份廠房租金予以優惠。
3、雙方同意,不再實施原《合作框架協議》中“以上工申貝所持上工蝴蝶縫紉機有限公司約40%股權和相關資產經評估后作價向中屹公司增資”的方案,刪除所有有關上工蝴蝶公司的工作要求,但合作框架協議中所述對上工申貝參股中屹公司后的關于股權轉讓和虧損限制條件以及經營架構等也同樣適用于DA吳江公司。
(四)關于部分“DA”和“上工”產品的合作生產:中捷股份及子公司同意接受上工申貝及子公司有關“DA”和“上工”產品的OEM,并在確保產品技術和質量要求前提下以優惠的價格出售給上工申貝,最終價格由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五)關于中捷股份參股合資銷售公司:雙方約定,中捷股份參股杜克普愛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目前股東為上工申貝、DA公司、其他第三方。
二、根據“合作框架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精神,雙方于“補充協議”簽約同日,按照“補充協議”內容一和內容二,又草簽了“關于收購杜克普·阿德勒股份公司的股份買賣協議”和“設備買賣合同”。
(一)《設備買賣合同》主要條款
1、出售的設備:GC5550型高速平縫機機殼底板加工線設備以及附件,
包含34臺(套)以及刃具155種5348件和設備備件373項。
2、合同總價款:雙方同意,上工申貝向中屹機械工業有限公司出售的該
批設備及設備附件總價為人民幣2,200萬元(大寫:貳仟貳佰萬元整)。
3、付款方式:不遲于2010年8月31日支付1,200萬元,9月30日前支
付800萬元,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
(二)《DA股份買賣協議》主要條款
鑒于雙方已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達成了賣方(指“上工歐洲公司”)
向買方(指“中捷歐洲公司”)出售和轉讓DA 3,526,000股股份的意向。該交易
最遲于2010年8月31日完成。
1、DA股份的對價:出售和轉讓DA股份的對價為 EUR12,800,000(大寫:
壹仟貳佰捌拾萬歐元)。
股份對價應由買方通過電匯不含任何費用和不做任何扣減的在經濟轉讓日支付至賣方位于漢堡Sparkasse銀行的賬戶。
2、賣方和買方按協議規定執行DA股份轉讓的交易必須滿足的前提條件:(1)上工申貝和中捷股份的股東會議均已批準在此達成的交易。
(2)中國政府和/或浙江省政府的相關部門已經批準了中捷按照本協議購買DA股份。
(3)買方已經從中捷股份收到金額不低于12,800,000歐元的股東投資款。(4)買方已向賣方銀行賬號支付12,800,000歐元不含任何費用和不做任何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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