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機網站信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辦法浙江美機網站加強自身信用管理,促進網站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打造網絡誠信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網站信用管理是網站舉辦方或營運商在網站營運過程中,引入信用管理理念,依托網絡科技手段,通過信用制度建設、會員信用管理、信息技術保障等措施,保障網絡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網站信用度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 網站信用管理一般包含二部分:網站舉辦方信用管理、網站自身信用管理。
第二章 網站信用制度管理
第四條 網站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在充分考慮網絡特點的基礎上,以公開公正為原則,建立有利于網站規范發展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各項制度。
第五條 網站應當建立包括交易信用風險管理、會員準入退出、投訴維權、售后服務、網站巡檢、隱私權保護等在內的各項基本制度。
第六條 網站建立的各項制度都應在本網站公示,各項基本制度應放置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
第三章 網站信用管理組織機構
第七條 網站可根據自身流量、會員數量等網站規模情況,科學、靈活設置信用管理部門,但該部門管理目標必須超脫于其他任何一個部門的單獨要求,立足于網站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第八條 網站信用管理部門應按中層以上級別設置管理。網站可專門設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也可在網站舉辦方或營運商內部設立該部門履行網站信用管理職能。
第九條 網站應當賦予信用管理部門協調處理網站營運、 客服、技術、法務等部門關系的職責。
第十條 網站應重視信用管理團隊的建設,除定期對相關人員開展信用培訓外,有條件的可以培養、配備信用管理師。
第四章 網站行為規范管理
第十一條 網站應當在顯著位置標識舉辦方或營運商合法主體信用信息。
第十二條 網站應建立專門的維權機構,公示消費者救濟渠道。
第十三條 網站應建立專門的數據安全保障措施,配備專業的技術維護人員,控制交易技術風險。
第十四條 網站應當采取會員信息保密措施,維護會員隱私權,避免出現未經會員同意或法律授權擅自泄露會員信息等情況的發生。
第十五條 網站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其會員通過網站從事侵犯知識產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網絡宣傳等違法失信行為。
第十六條 網站對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的涉及自身及會員的行政建議、行政告誡應當積極配合,及時修正。
第五章 網站外部信用引導
第十七條 網站應當積極參與“網盟”等相關行業協會的活動,通過同業交流、共同分享,提高網站信用管理的經驗和水平。
第十八條 網站應當積極配合公安、工商等職能部門或媒體對涉及本網站會員的調查和了解,充分掌握相關信用信息資源。
第十九條 網站應當建立開放式的監督平臺,主動對接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網站,為社會各界提供透明的監督途徑,促進網站的健康發展。
第六章 網站舉辦方的信用管理
第二十條 作為網站舉辦方的市場主體,其自身信用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網站的信用程度。網站舉辦方應當參照《企業信用管理規范辦法》(浙工商個[2009]10號),強化內部信用管理,樹立良好的外部信用形象。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為非強制性規范,僅為電子商務網站提升規范信用管理提供參考。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浙江美機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