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品牌代言 如何才能雙贏?
通過不同膚色的普通人物,塑造出世界的和諧與多彩,是貝納通貫用的品牌營銷方式
核心提示:用明星做代言,不僅能體現品牌實力,如果創意表現得當,將是最見成效的推廣手段。
當前,在新品發布和推廣品牌時邀請代言人,已經成為服裝企業運營的一種常見模式,而人氣極高的明星,更是很多服裝企業關注的重點代言人群。但我們也經常看到,明星代言又如同一把雙刃劍,用得好,鋒利無比,所向披靡;用得不好,明星的光芒遮住了品牌,品牌淪為陪襯,更有因選擇明星的不慎,起了反作用的案例屢屢不止。如何選擇跟產品氣質相匹配的明星做代言人,二者相得益彰,互相輝映,這已成為值得當下很多服裝企業和商家深思熟慮的問題了。
名人加品牌實現雙贏
2010年初冬,七匹狼2010秋冬TVC時尚廣告大片的首發,吸引了眾多目光。之所以被大眾厚愛,首先是孫紅雷、張涵予、張震、胡軍、陸川等人的魅力光環所致,以及根據他們各自的風格,進行的場景設計和故事演繹,名士效應與品牌訴求無痕跡地融為一體,從而達到交輝相映的效果。并且孫紅雷、張涵予、張震、胡軍、陸川本身就有著自己眾多的粉絲團,“愛屋及烏”,關注這些名士的消費者,自然成了七匹狼的粉絲。所以說,七匹狼攜手眾名士開創“男人不只一面”是成功的。
說起明星與品牌結合獲得雙贏的案例,小S(徐熙娣)代言克蘭詩孕婦系列、纖體系列等產品,是另一個成功的案例。從不看好的花瓶主持到《康熙來了》的當家花旦,一路走來,她已經成為臺灣女主持的代表人物,樹立了自己獨特的風格和極高的人氣。小S代言的克蘭詩孕婦系列、纖體系列等產品,都跟其本人形象高度結合。尤其是克蘭詩孕婦系列,對于想做辣媽的準媽媽而言,一下找到了向往已久,趣味相投的感覺。由于小S的魅力,其所代言的產品也魅力四射。
商家以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誘導消費心理來增加銷售量,從而達到廣告目的;明星不但得到豐厚的回報,而且同樣增加了曝光率、提升知名度。如此,商家和明星實現了雙贏。
消費者也能“代言”大品牌
除了明星代言,如果運作得當,請普通大眾代言,同樣也能收到良好效果。貝納通(Benetton)是一家意大利服裝品牌。從20世紀80年代起,它就引起了消費者的注意,其富有創意而且備受爭議的廣告戰役,已經成為品牌營銷策略中耀眼的亮點。因此,貝納通透過驚世駭俗、特立獨行的廣告,在不絕于耳的社會輿論聲中,脫穎而出,最后成為眾多世界知名的服裝品牌之一。這種通過社會焦點事件引起大眾關注的做法,褒貶不一,但是貝納通的廣告,迫使公眾不得不正視社會問題,同時也使人們看到了廣告的潛在作用。
貝納通服裝品牌代言是通過不同膚色的人物,塑造出世界的和諧與多彩。在這種方式中,品牌代言所邀請的人大多不為人所熟知,也不是什么俊男靚女,可能只是普通的消費者。其成功之處是利用直接消費產品的消費者,向其它消費者“現身說法”,從而實現品牌的“平易近人”式營銷。
而湯米·希爾費格(TommyHilfiger)這個美國品牌,則是通過年輕、有活力的美國普通青年來進行廣告拍攝,從而達到代言的效果。
其實,品牌代言本身就是一個希望通過代言人在社會中的影響力,實現品牌在消費群體中快速認知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之中,有的品牌希望利用知名人物的社會影響力來實現,有的則是希望通過適合品牌風格的人物或人群來實現。更多有實力的企業是希望二者兼而有之,但也有不同的側重。
不論誰代言,企業的銷售額和品牌知名度是考量代言是否成功的標尺。所以服裝企業在思考品牌代言的前期策劃、在斟酌品牌推廣確定代言人、以及揣摩通過代言獲得銷售量和提高品牌知名度等問題時,都要根據長遠規劃和結合自身的品牌特色,去考慮適合自身定位的人選,同時筆者在此還提醒:請代言人一定要量力而為,如果自己本身是一家中小規模的服裝企業,卻硬要“拉大旗做虎皮”地攀高枝,結果品牌和代言人的氣質不相配,浪費了一大筆廣告代言費,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元氣傷了,很難東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