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反傾銷時代下中國鞋企的作戰策略
2006年5月18日,由奧康發起的“歐盟反傾銷六方會談變壓力為動力,化摩擦為機遇”在重慶璧山舉行。會談后,百名鞋企代表聯合發表了《重慶宣言》。
2011年的春天似乎來得早了一些。3月的溫州,桃紅柳綠,春意盎然,大街上已有穿著薄衣短裙的少男少女們在人群中竄動。
春天不只顯示在溫度計上,逗留在人們幸福的臉上,還流露在紛至沓來的訂貨單上,停留在溫州各大鞋企的皮鞋生產線上。
“今年開春以來,我們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來自歐盟各大經銷商的訂單意向書。”奧康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康鞋業)國際貿易中心物流部經理李海軍忙得不亦樂乎。這一忙碌場景,觀察記者在溫州其他幾家鞋企走訪中也不時看到。
歐盟委員會于2011年3月16日發出公告,宣布從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對中國皮鞋征收高達16.5%的反傾銷稅。這意味著:強大又強硬的歐盟對奧康及中國皮鞋業說“YES”了。 受此利好消息的影響,不少原本一度轉向越南、印尼等東南亞國家的歐洲訂單,紛紛向溫州制鞋企業轉移。
五年前,2006年10月,面對歐盟的“反傾銷大棒”,王振滔的奧康鞋業第一個站出來,向歐洲初級法院提起了以歐盟理事會為被告的反傾銷訴訟,并呼吁相關鞋企站出來,協同作戰,對歐盟說“NO”。剛出校門的李海軍,彼時正在奧康鞋業外貿出口部工作,隨即被委任為公司外貿進出口部駐“奧康集團應對反傾銷訴訟小組”的代表,隨時為應對小組提供外貿進出口方面的數據與資料。
這場與歐盟之間的跨國“馬拉松”官司,被譽為中國入世5年過渡期之后的“第一辯”,一打就是5年。
一年多付兩億美元稅費
2006年10月8日,“十一”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李海軍一打開電腦就被一頭條新聞吸引住:10月7日,歐盟以皮鞋銷售價格不正常為由,對原產于中國與越南的皮鞋征收為期兩年16.5%的反傾銷稅。
這一消息對于一個外貿業務員來講無疑是一炸彈。“16.5%的反傾銷稅,意味著每雙"輸歐"皮鞋的銷售價格憑空增加200元人民幣,那不是等于把我們趕出歐盟市場嗎?歐盟可是我們最重要的外貿市場啊,奧康鞋業60%—70%的外貿產品都是銷往歐盟市場的。”李海軍立即將消息匯報給了公司高層。
相比以內銷為主,外銷產品只占總銷售15%—20%的奧康鞋業,溫州泰馬鞋業、金帝鞋業等以外銷中低端產品為主的制鞋企業受此影響更為強烈。泰馬鞋業在被征收反傾銷稅后的兩年中總生產量就減少了90%。
奧康皮鞋生產車間。
“本來就以低價、跑量為主要競爭手段的中低檔皮鞋,現在給你加16.5%的反傾銷稅,誰受得了啊。”溫州鞋企的老板們無一不抱怨的。為此,在歐盟征收反傾銷稅之后,有一大部分鞋企放棄了歐盟市場。
“據估算,由于歐盟對華皮鞋采取反傾銷措施,在2005年—2010年間,我國"輸歐"皮鞋總量減少7000萬雙”,中國皮革協會辦公室主任衛亞非在接受觀察記者采訪時說。
以2006年為例,中國"輸歐"皮鞋總額為13.55億美元,乘以16.5%的反傾銷稅,就是2億多美元。也就是說,我們鞋企在歐盟國家的進口商,就反傾銷稅一項,一年就得多付2億美元的稅費。
其實,因稅率變化導致多付稅費,進而導致“輸歐”皮鞋出口額發生變化的現象,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6年4月7日,歐盟在經過幾個月的反傾銷調查之后,就對中國與越南皮鞋開始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性反傾銷措施。在這半年時間中,歐盟對中國皮鞋征收的關稅從原先的4.8%增加到19.4%。隨著關稅的跌宕起伏,中國“輸歐”皮鞋的出口額也在不斷變化。
2006年10月5日,為期6個月的臨時性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的日子,歐盟25個成員國的代表以13:12的微弱優勢(其中9張贊成票,4張棄權票,12張反對票)通過了對中國與越南皮鞋征收為期2年的16.5%的反傾銷稅裁決。
針對歐盟的投票結果,各方代表似乎有著一致的解讀。“這是個奇怪的游戲規則,棄權票算贊成票,一般5年期的反傾銷稅現在征收2年。由此,可以從某種程度說,歐盟的反傾銷案是政治交易和妥協的產物。”歐洲鞋業采購聯盟主席葛斯吉(Yrjo Gorski)曾如此公開表示。
“雖然我們有160多家涉案企業(是我國入世以來參與反傾銷抗辯企業數量最多的一次)在歐盟對我國皮鞋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第一時間就進行了相關的申訴、抗辯與說理,但還是被歐盟征收了16.5%的反傾銷稅”,衛亞非略帶無奈地說道,“這就是歐盟制定的游戲規則,你想跟人家玩,就得守這規則。”
經觀察記者多方求證,此次歐盟針對中國皮鞋的游戲規則有如下特征:由于歐盟至今沒有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在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生產成本時就需要選擇一個歐盟承認的市場經濟國家作為第三方,以第三方國家的制鞋成本作為中國企業的制鞋成本,而不是中國企業自己的實際生產成本。
“此次歐盟選擇巴西作為第三方國家,即用在巴西生產一雙皮鞋的生產成本作為我們國家鞋企制作一雙鞋的成本。”有“中國反傾銷第一律師”美譽的蒲凌塵律師告訴觀察記者。巴西與中國雖同為“金磚四國”,但在勞動力成本、制鞋的工藝與技術以及鞋企的規模等方面有著巨大的差距,所以造成在巴西生產一雙皮鞋的成本遠遠超過在中國制鞋的成本。“所謂傾銷,簡而言之就是銷售價低于成本價。加之我們皮鞋在歐洲市場大都以低價、跑量取勝,所以我們的中低端皮鞋很容易就成為歐盟反傾銷的"階下囚"。”
除了市場經濟地位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外,從2005年12月11日起,我國入世5年過渡期正式結束,制鞋業等全面放開,歐盟也相對應地取消了對我國皮鞋業長達10年(1995年—2005年)的“配額限制”,不再限制中國皮鞋進入歐盟市場的數量。
一時間,物美價廉的中國皮鞋如潮水般涌入歐盟國家。“雖然沒有直接沖擊歐盟的鞋企,但造成了西班牙、意大利等老牌制鞋國家的心理不平衡,所以得找你麻煩。”衛亞非分析說。
過渡期后“第一辯”
中國鞋企在申辯與說理無效之后,拿起了“向歐盟法院提起訴訟”這一法律救濟手段來對抗歐盟。 2006年10月23日,奧康鞋業正式向歐盟初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歐盟理事會發布的征收16.5%反傾銷稅的法規不符合歐盟的相關法律。這一訴訟,因正好趕上中國入世5年過渡期結束的時間節點,被媒體戴上了“中國入世過渡期后第一辯”的頭銜。
2007年1月8日,制鞋企業應對反傾銷訴訟情況通報會在京召開,王振滔代表奧康集團、泰馬鞋業、廣州南海金履鞋業、新生港元鞋業等4家中國上訴企業,宣讀《中國鞋企應對貿易壁壘北京聯合宣言》。
“這場官司必須打。面對歐盟的反傾銷,光有不滿是沒有用的。我們已是WTO成員國,應用好WTO規則賦予我們的權利,要讓歐盟看到中國鞋企業不是受了欺負也不敢吭聲的,我們是敢于用法律維護自己尊嚴,對抗歐盟不公平行為的,我們是懂得國際法的”,5年后的今天,奧康鞋業董事長王振滔斬釘截鐵地對觀察記者說,“其實這官司對于我們來說,輸了也是贏,贏了就更贏。因為中國加入WTO的時間較短,企業對國際貿易的游戲規則不是很懂。這次哪怕輸了,我們也能從中學到很多東西。下一次再碰到反傾銷,我們也知道該怎么做。況且這次歐盟在對中國皮鞋進行反傾銷調查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中國鞋企市場經濟地位的判定以及產業損害等多個方面存在著錯誤與漏洞,所以我們取勝的幾率較大。”
在奧康鞋業第一個站出來應訴的帶動下,溫州泰馬與廣東的金履鞋業、新生港元和廣州萬邦等也相繼應訴。面對歐盟理事會這一強大的對手,5家上訴企業組成了“反貿易壁壘合作組織聯盟”,聘請了同一律師團隊來共同應對歐盟的反傾銷。
“歐盟是很在意呼聲的。反傾銷訴訟應由"單兵作戰"轉向"協同作戰",我們希望更多的國內同行站出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2007年1月8日,溫州泰馬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廖躍在北京舉行的“制鞋企業應對反傾銷訴訟情況通報會”上如此呼吁。
“但要讓平時在市場上"刺刀見紅"的競爭對手,在迷霧重重的歐盟反傾銷法庭上團結一致,似乎不是那么容易。”一句話道出了絕大多數涉案鞋企選擇放棄反傾銷訴訟的現實局面。除了奧康鞋業等5家應訴企業外,其他2000多家涉案企業選擇放棄應訴。“應訴需要兩年,被征收反傾銷稅也就兩年左右,這打官司的錢不就"打水漂"了”,“歐盟征稅,我們就不去歐盟市場,去開拓南美、中東等新興市場,再不行,我們改行做皮具……”
時從比利時回國的5家應訴企業的中方代理律師蒲凌塵,在這個通報會上介紹了案件的最新進展。2006年12月29日,歐盟初級法院正式受理了5家中國制鞋企業的訴訟請求,意味著中國鞋企邁出了用法律手段解決貿易爭端的第一步。“在啟動訴訟程序之后,歐盟理事會與中方企業將依次進行兩輪書面答辯,歐盟委員會可能會作為第三方支持歐盟理事會,然后是雙方的口頭答辯。一套程序下來,總的時間預計在2年左右。”
中國鞋企爭取自身利益的做法,得到了國際社會普遍的理解與認可。“中國一些鞋企采用法律手段,到歐盟法院起訴歐盟的反傾銷舉措,是非常正當的行為,我個人表示理解與贊賞。”在奧康等5家鞋企起訴歐盟之后,時任歐盟駐華大使賽日·安博如此表示。《歐洲時報》也就此發表評論員文章,稱中國企業應大膽以法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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