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鞋企抱團發展 與“反傾銷”斗智斗勇
在應對反傾銷方面,我們的相關政府部門、協會和企業還處在經驗積累階段,他們摸著石頭過河,為驅散這片陰云作出了各自的努力。
2011年12月,在入世十周年這個節點,記者在溫州和北京采訪了有關各方,試圖還原一家鞋企應對反傾銷訴訟的歷程。
這絕不僅僅是一個企業或一個產業的戰役。隨著中國與主要貿易伙伴之間的關系從互補向競爭與合作轉化,未來經濟摩擦和貿易摩擦勢必大大增加,敢于并善于運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維護國家和企業貿易權益的重要性愈發凸顯。因此,類似的案例也就有了超越輸贏的意義。
“這場官司必須打,輸了也是贏,贏了就更贏!”
“這場反傾銷官司打了這么長時間,到今年3月底終于說拜拜了。”12月8日,被稱為“中國反傾銷第一律師”的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蒲凌塵律師在談及過去5年的經歷時長舒了一口氣。在他看來,中國制鞋業發展迅猛,讓以意大利為主的老牌制鞋國家感到了很大的威脅。
1995年,歐盟就以我國鞋類對其出口猛增為由,對中國輸歐皮鞋實行嚴格的配額限制。到2005年1月1日,我國入世3年過渡期正式結束,此配額限制才取消。
但中國鞋并未能從此暢通無阻地走向歐盟市場,同年,歐盟又開始反傾銷調查。2006年10月7日,裁決向中國出口歐盟的皮鞋征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為期兩年。1200多家中國鞋企受到影響,奧康是其中之一。
“所謂傾銷,就是銷售價低于成本價。歐盟至今沒有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他們選擇巴西作為第三方國家,用在巴西生產一雙皮鞋的生產成本作為中國鞋企制作一雙鞋的成本。”蒲凌塵說,巴西與中國同為“金磚四國”,在勞動力成本、制鞋工藝與技術及鞋企規模等方面有巨大差距,所以在巴西生產一雙皮鞋的成本遠遠超過在中國制鞋的成本。
對企業而言,當時的補救方式可以上訴歐洲法院,也可以等期滿后提出行政復審請求。蒲凌塵說:“如果主動打官司,不單單是爭一個輸贏,更是從行動上傳遞一個信號,告訴歐盟的皮鞋產業乃至歐委會,我們對裁定不服,同時對歐盟和歐委會取消征收反傾銷稅造成一定壓力。”
這也是2006年10月蒲凌塵跟奧康董事長王振滔初次見面時談的看法。“也就一杯咖啡的時間,王振滔就決定打這個官司”。
當時,外界對奧康的決定有諸多疑問。奧康當時的外銷產品僅占總銷售的10%,反傾銷對其影響微乎其微,為什么毅然決定打這樣一場戰役?此類訴訟一拖就是兩年,很可能官司沒打完,征稅時間已結束,還值得一打嗎?加之勝算不大,企業要花上數百萬元是否有意義?
“這場官司必須打,輸了也是贏,贏了就更贏!”12月7日,王振滔回憶當初的決定時依舊擲地有聲。“那時入世才5年,我們都像小學生,對世貿組織的很多規則還很陌生。面對歐盟的反傾銷,光有不滿或自認倒霉是沒用的,應該用WTO規則賦予我們的權利進行抗爭,抗爭過程就是一種學習。”
作為中國皮革協會副理事長,王振滔特別在乎的是,“做鞋本來就很辛苦,反傾銷要影響多少鞋企的利潤,多少工人因此失業?”以2006年為例,歐盟反傾銷影響到中國制鞋業上下游共200萬人的就業。
“雖然商務部和協會也在做一些溝通和游說工作,但也得有企業出來挑大旗據理力爭。”12月15日,中國皮革協會制鞋辦公室主任衛亞非對記者表示,根據誰應訴誰受益的原則,應訴企業可以追求單獨稅率。
奧康本想攜手更多企業一起上訴以擴大影響,但多數企業因為“打官司費時費力還很可能打不贏”而不愿意。最終,2006年12月28日,奧康、泰馬、金履等5家企業正式將起訴材料遞交給位于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盟法院,理由是歐委會對中國企業出口歐盟鞋類產品的成本分析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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