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定位創新的動因
品牌定位創新是指品牌在不同時期里,向其特定的目標消費者定位的過程。消費需求和市場形勢千變萬化,為了確保自己的優勢與特征,品牌定位要隨企業經營狀況的變化而適時進行戰略調整,品牌的內涵與形式要不斷修正,以確保品牌貼近市場,貼近消費者。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品牌定位創新就是從消費心理、市場經濟和社會文化的角度對這種調整和修正的再認識與再把握。
以照相機起家的日本佳能公司,經過專注經營,以獨特的影像技術為核心,集成了最先進的精密機械技術、光學技術和微電子技術,構成了圖像化方面的核心競爭力。在此基礎上,把業務領域從原來單一的照相機,延伸到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新行業,取得了多元化發展的巨大成功。同時,進入新業務領域的成功,并未影響照相機的技術領先和市場地位,反而促進了照相機產品的更新換代和繼續發展。1988年,佳能公司提出“二次創業”,再次以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為基礎,進入信息機器、映像機器和液晶裝置、半導體這三大發展潛力巨大的新領域。如今,該公司已實現從“影像的佳能”到“信息的佳能”的過渡,并開始萬向“社會生態學的佳能”。
一般來說,企業進行品牌定位創新的動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原定位不當
初始定位錯誤或不當,未被消費者所接受,必須拋棄之而重新定位。不當定位的表現形態是:
1、定位過高
品牌定位依存于產品定位。換言之,有什么檔次的產品,就有相應檔次的品牌定位。定位過高即所謂“高品牌低產品”容易使消費者誤以為是高檔產品而不敢輕易購買,從而失去部分市場。如Steuben牌玻璃器皿價格從1000美元以上到50美元左右的都有,但大多數消費者認為Steuben的產品均在1000美元以上。當企業創建一個品牌時,必須有相應的產品跟進和支撐,否則品牌將成為空殼。空殼定位使品牌聲譽受到嚴重損害,是拿自己的產品砸自己的牌子。
2、定位過低
與定位過高相反,定位過低是一種“高產品低品牌”的定位模式。產品雖然具有較高的品質和特性,但企業為了留住顧客保有市場,不惜降低定位標準。這樣會使消費者認為該品牌的產品是低檔產品而對它不屑一顧。如果是高科技產品,品牌定位過低,則可能沒有市場。可見,定位過低是拿自己的牌子砸自己的產品。
3、定位沖突
品牌定位是品牌要素的融合體。定位沖突是指,企業在品牌培育和持續定位的過程中,違反了融合性的原則,形成相互對立的定位取向,顧此失彼。定位沖突會破壞品牌定位的完整性。
4、定位模糊
企業不能明確界定品牌的標準、等次和發展方向,不能明確表達品牌的市場取向,不能明確選擇品牌的“關鍵顧客”和“最有價值顧客”。顧客對品牌只有一個大概的印象,難以清楚識別。如克萊斯勒汽車,有的消費者認為是名牌轎車,制造精良;有的人則認為它是平民駕駛車,粗制濫造。奔馳轎車的定位則十分清晰,人民會一致認為它性能卓越,品質優良,是高檔名牌轎車。
定位模糊源于不清晰的品牌意識,未能形成完全明確的定位目標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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