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有關在中國進行的工業縫紉機控制軟件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勝訴
兄弟工業株式會社(社長:小池利和)對在中國制造、銷售使用了與兄弟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控制軟件相同的控制軟件的工業縫紉機的樂清市所特縫制機械有限公司、寧波舒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兩公司,以著作權侵權為案由,分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著作權侵權訴訟。訴訟中我公司的主張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認定,并由兩人民法院對上述兩公司作出了停止侵權等的判決,特此函告。
我公司于2004年7月開始在中國銷售KE-430D工業縫紉機,未經我公司許可生產、銷售裝載有與上述縫紉機的控制軟件(Ver.6.3.03)相同的軟件的工業縫紉機(樂清市所特縫制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SUOTE牌ST-8430D型縫紉機、寧波舒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SUPREME牌CSM-430D型縫紉機)的行為,為侵害我公司控制軟件的著作權的行為,以此為由我公司向上述兩公司提起了著作權侵權訴訟,要求其停止生產、銷售行為。
最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27日認定樂清市所特縫制機械有限公司侵害我公司的著作權,判令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害。對此樂清市所特縫制機械有限公司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經生效。另外,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寧波舒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我公司著作權,判令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害。寧波舒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雖然向蘇州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但于2012年8月30日撤回上訴,因此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
根據上述二判決,侵權的SUOTE牌ST-8430D縫紉機及SUPREME牌CSM-430D型縫紉機的生產和銷售行為已被禁止。
兄弟集團將致力于營造廣大用戶能安心使用我公司產品的環境。有關知識產權的問題,在尊重他人的權利的同時,正當地主張我公司享有的權利,對于擅自侵害我公司權利的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