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有新政 受災企業可享“綠色通道”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的《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從五個方面的政策調整進一步方便了企業辦理稅務工作。
此次下發《公告》自4月1日起執行,著重對目前實施的《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進行了細化和完善,新增內容包括放寬免銳申報期限、保稅進口料件計算方法從原來的“購進法”改為“實耗法”等方面。
厚街國稅分局副局長姚浩權介紹說,這主要是放寬了出口退(免)稅的申報期限,例如2012年度出口的貨物,只要在今年4月18號前都可以做一個退稅的申報,如果逾期的話,就只能在5月的申報期內做免稅申報,如果再逾期就可能要視同征稅處理了。
同時,《公告》明確開通“綠色通道”,對特殊原因導致無法如期申報退(免)稅的情況提供細化服務。
姚浩權接著說,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如期申報的企業,還可以在今年6月30號前參照相應規定做免抵退的申報,因“3·20”事件造成的風災受損企業,還可享受當月申報,當月退稅優惠,加快企業資金周轉。
據介紹,通過“當月申報,當月退稅”這一綠色通道,在我鎮18家核定受災的免抵退企業中,已有4家企業成功申請退、免稅費,退稅金額近100萬元。
新政在簡化企業辦稅流程的同時,有利于企業免抵退稅額的及時產生,稅務部門提醒,從事進料加工貿易的生產型企業,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做好相關的數據確認及資料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