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衣庫回應嬰幼兒服裝不合格系誤會
在被媒體曝出嬰幼兒服裝違規后,優衣庫表示,媒體在優衣庫調查拍照的衣服屬于已經拆掉包裝的樣品展示,衣服的a類標簽標在包裝袋上,并非不合格。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在北京新街口新華百貨優衣庫店內,一款上裝標注型號為“80/48”的嬰幼兒服裝直接標注為“b”類,且標簽上關于執行標準是手寫的。
根據國家紡織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制定的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規定,紡織產品分為三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b類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為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同時該規范也規定了對應各類紡織產品不同的安全技術類別指標。其中,對于嬰幼兒用品的定義為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且所有嬰幼兒用品都必須符合國家基本安全技術類別a類指標。
優衣庫解釋,手寫部分是為了方便消費者和店員查找貨號。“優衣庫的嬰幼兒(baby)服裝商品都采取密封包裝形式。關于媒體報道中出現的新華百貨優衣庫門店標注chr(34)安全技術類別b類chr(34)的嬰幼兒(baby)商品,經過與該門店核實,該件商品屬于拆開的展示用樣品。”優衣庫表示,對于此類出樣的嬰幼兒商品,本著一切為消費者負責的理念,優衣庫都將作為廢棄處理,不向消費者銷售。該門店為了與正常銷售商品有所區別,因此將此類樣品標注為b類,以示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