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政府推出鼓勵當地紡織服裝業發展的措施
(一)產業政策措施
墨國經濟部會同26個策略性生產部門制定出一套有助于強化產業生產力和競爭力的政策,并計劃投入超過5.4億比索。有關產業政策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開發企業能力
與業界合作,引入企業能力認證、管理和生產流程體系,并基于標準規則或策略方式,將這些流程體系與重點客戶和具創造力的市場結合。
2、促進實施創新流程
創新和附加價值是產品對抗外來競爭衝擊、開拓國外市場的動力,因此國家計劃設立“國家紡織品和服裝創新中心”,從而實現培尼亞總統對該產業的承諾,今(2014)年將啟動該計劃的第一階段,地址選在伊達爾戈州。
3、刺激國內市場需求
政府與包括CONCAMIN在內的諸多全國性主要商協會在新的《經濟競爭法》框架內簽訂了一項最佳貿易慣例協定,透過促進具有競爭力的商業活動,加強有利消費者的價值鏈建設,推動供應鏈和分銷管道發展,提高紡織品和服裝產品在國內市場的占有率。
4、進一步深化產業國際化進程
利用墨西哥現有的多雙邊自由貿易網絡,透過與國外同業展開資源互補、雙贏合作等方式,積極推動紡織品和服裝部門在國際市場占有率的提升。
(二)海關措施
1、暫停製成品進口降稅進程
在總統培尼亞任內六年期間,即2013至2018年內,將暫停降低80個稅號的紡織品關稅,這些稅號項下產品的進口關稅將維持在25%的水準,而非此前所規定的,自2015年1月1日起降至20%。值得注意的是,該措施僅針對沒有與墨西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
2、建立進口商名錄
自2015年1月起,墨國稅務局將建立“紡織品和服裝類部門進口商名錄”,作為控制機制以識別進口商和衡量其外貿業務風險。未登錄在該名錄中的進口商將不得進口纖維或製成品。財政部下屬的稅收管理服務局(SAT)有權制定登記入簿的具體要求,每個登記進口商都必須遵守合法公平競爭塬則。
3、履行事先通知義務
在新規定中,進口商必須至少提前五天通報任何有關從國外對墨西哥進口紡織品和服裝活動。須包括:發票、供貨來源、商品運費和保險等單據。SAT可據此對該進口行為是否存在價格低報的情形進行評估,并提前制定審查流程。
4、建立“持續監督”體系
對低價報關產品的報關員、進口商及其客戶進行持續的監督,不僅在海關報關時對進口商品展開查核,對曾有不公平競爭或不法進口等不良紀錄的進口企業也持續檢查。
5、啟動“細分海關稅號”試點專案
將此前的8位碼海關稅號細分至10位碼,目的是能夠更加精準和具體地描述商品,以便對其進一步識別和區分。經濟部將和SAT一起先從一批稅號開始試點,如試點成功,后續將強制性普及至全部有關稅號。
6、建立商品進口估價擔保機制
自2015年1月1日起,將建立一個紡織品和服裝成品及其塬材料進口的估價擔保機制,所有試圖以低于其實際成本價格進口有關產品的進口商,都必須保證繳納報關價格和預估價格之間的差價稅,一旦確認商品以偏低價格進口,保證金將用來補償其與預估價格之間的差額。
(叁)金融鼓勵措施
得益于今年初公布的金融改革方案,墨國各類開發銀行被賦予更多授信權利,中小企業較以往更容易貸款,且在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方面都可獲得較為優惠的條件。具體而言,促進紡織品和服裝業發展的金融鼓勵措施如下:
1、國家金融銀行(NAFIN)中小企業支援計劃
NAFIN將在未來12個月內為紡織品和服裝部門提供至少4.5億比索的信貸融資,專用于該產業中小企業的現代化機械設備和新產品開發與創新。
2、墨西哥外貿銀行(Bancomext)國際化融資方案
Bancomext將為紡織品和服裝產業企業參與國際化競爭提供融資協助,包括以下叁種具體產品:
(1)為該部門從事出口的企業提供直接貸款,用于流動資金、設備、投資專案等;
(2)為國外買家應收帳款提供國際保險理賠,為國際客戶辦理出口商業發票貼現;
(3)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證,信用證常常是妨礙墨西哥公司出口的重要因素。
3、農業部ACERCA計劃
鑒于目前墨國紡織品行業所用的棉花大部分都來自進口,該計劃旨在透過為棉花種植農戶購買保險,提供部分支援的方式鼓勵墨西哥紡織工業向當地農民收購棉花。農業部將于近期頒布該計劃的相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