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可緩繳今年四季度稅費?包括哪幾個稅種?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穩定市場預期和就業,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近日出臺《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
《公告》規定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包括哪些?
《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和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
《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
《公告》規定的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哪些?